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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愛的紫娃:

 披著基督徒身分的外衣,打著傳福音的名號,卻肆意在教會間作惡的情事,讓人聽了實在深感痛心。如妳所感嘆的:一个人的素质以及人格质量,不会因为信了上帝就有所提高或者有所改变的,——这就令我不得不痛心地承认:我们有些基督徒的所作所为,真的连外邦人都不如!

     其實,人的素質是可以改變的,也是必須要改變的,只要這人確實是進入了神的救恩之中;因為拔高人性正是神救恩之終極目的。然而,確實有許多人在教會中多年了,卻是一點都沒長進或改變,這根本的問題就出在:聖經知識並不等於屬靈生命,許多人包括不少神職人員,對真理暨神的救恩沒有正確之認知或理解。

 

  教會中聖徒們停滯不前的光景,讓人誤以為神的應許落空了,或甚至私下誤以為這世間似乎神不存在了。其實,這根本的原因就在於:一般聖徒都缺乏在真理的追求上向神求問,也就是缺乏與神之間的密切交通;沒有與神之間的密切交通,是沒有生命的教會生活,即便是所謂團契也是無異於屬世的俱樂部;更何況人原本就是敗壞的,敗壞的與敗壞的聚在一起,只會更加敗壞。

  惟,這癥結問題,還是要回歸我常說的:教會的最大使命就是要把人帶到神面前並進入神的救恩;而不是盲目的敬拜,從不看聖經並尋求神,完全只聽信人的教導,以至於以訛傳訛地瞎眼帶路,甚至讓教會都淪入被矇騙欺詐的光景。普世眾教會的傳道人,本身真的要警醒並深切檢討;要看見全能至高者的權柄,要留意神的一切警告

 

   引述:團契(希臘語:κοινωνία;英語:fellowshipcommunion),即夥伴關係,源自《聖經》的「相交」一詞,意思為相互交往、分享和建立關係,是指上帝與人之間的和基督徒之間的兩種親密關係。團契現在常用作基督教(新教)特定聚會的名稱,其旨在增進基督徒和慕道友共同追求信仰的信心和相互分享、幫助的集體情誼。因而廣義的團契也可指教會和其它形式的基督徒聚會。團契生活,是基督徒最基本的和非常重要的教會生活,所以團契也稱基督徒團契。

 

  團契基督徒間親密的交通,無關乎傳福音,更不是藉以搜刮教會的藉口!

        這群打著傳福音美名咨意搜刮教會斂財的,甚至還迫使傳教士賣血傳教,簡直就是一群沒有人性的畜生!理當究查這些畜牲的背景,繩之以法,即便是在屬世之中,這樣欺詐斂財的邪惡行為,在任何國家都該依法究辦的;莫非已經無法?

  按聖經裡教導,使徒們在傳福音的途中,就近的教會是有提供他們生活必需之義務,也只是按各教會的能力所及,並沒有搜刮各教會聖徒所有十一奉獻的權利;惟,令人不解的是,那所謂的福音團契根本無聖經的具體根據,明顯的是刻意的曲解與冒用,而這些受害的教會憑甚麼要被人如此無理的搜刮?Z牧師他們這些教會為何要聽命於那所謂團契的指使呢?

  這類事件中充分凸顯了存在久已的事實:人們常因內裡虛榮心與崇拜偶像英雄的心理作祟,忽略了主耶穌曾經的警告:不可以貌取人。然而,偏偏許多教會盲目聽從人的教訓或說法,根本沒有具體查證並領悟聖經中的教導與法則,以至於讓混進教會存心作惡的畜生有機可乘;另外,或許這幫人也非常清楚,當地政府根本不可能理會或處理基督教會受侵害的情事,當然也就更加肆無忌憚了。無可旁貸的,在教會生活中,務必要留意神在聖經上的一切警告,當然也包括:當心披著羊皮混進教會的狼啊!

  歷經悔改認罪而成為了基督徒,理當正確認知:原本就是滿了罪性的;所以,需要順服神話語的教導與聖靈的引導,從罪性中逐漸地聖別出來,從而得到人性裡的被拔高。無獨有偶,西方國家的法律制度,有這麼個不成文的概念:受害者有義務莫讓人有犯罪的念頭與機會;雖然不是絕對,但不可諱言的,許多侵權或傷害事件的發生,可能受害者都要負部份責任。

 

  另外,在上述事件中,妳也提到:不可在他人已經傳過福音的地方再強傳福音。這確實是非常正確的概念,也是聖經中使徒們相互勸勉的大原則;正如在聖經之外,又創立另類與聖經的教導有出入的所謂屬靈文字,都是極為邪惡的。

  上述不當的傳福音手法,在內地有為惡多端的所謂團契,藉著到各教會傳福音之美名,為強勒索教會所有聖徒的奉獻金,是個邪惡例子;在美國已經創立多年的摩門教會,則是以否定現有基督教會受浸的權柄,並以提倡美滿家庭為誘惑,讓基督徒在被鬼帶領的摩門教,在不同於神所命定的名裡重新受浸,也更是觸犯神忌諱的邪惡。

  惟不同的是:鯨吞各教會奉獻金的內地福音團契,是屬各個人的人性邪惡;而蠶食各教會聖徒的美國摩門教,或是普世教會擅自憑人的臆測創立與聖經教導不同之教義,則都是在誤導人步入歧途而偏離了神的道。

 

  Z牧師所感嘆的:神做工的地方,都有魔鬼的作为我也有雷同的感悟,就如妳所描述發生在Z牧師夫婦身邊的幾件實況,那群厚顏挖空心思地向外國人騙錢,甚至不惜把牧師們都當貨品一般的論價出賣,諸如此類的雙重騙局,把中國教會甚至中國人的臉都丟光了;其實,那些關心中國教會以及宣教的外國人或海外教會,也都是財力有限的個人或法人,怎麼可能容許人長期地任意訛詐呢?

        就著去俄羅斯之目的來看,去宣教或去受訓是有很大之差異的:若是去做宣教的差遣,則當地教會理當要就近提共必要之支助,應該是不容易受制於那個中國方面的接洽人;若是去受儲備傳道士的訓練,則是需要有支持此一訓練的專案經費,來源可能來自有這屬靈負擔的某個教會或個人,就容易引起人覬覦。

        就著到俄羅斯受訓來看,基督教在俄羅斯當地是以東正教派為主,不知他們是否是接洽了當地的教會或是美國方面的教會;據我個人所知,東正教的教義與一般基督教間有相當的落差;所以,若Z牧師夫婦在那兒受了東正教傳道的訓練,極可能日後反而會存在許多無謂的問題。Z牧師夫妻沒有順利完成培訓,或許是神對他們的保守與善意。

 

  綜合妳所轉述的諸般屬靈邪惡事件,我深深地感覺到:內地教會確實缺乏整合性的管理,讓有心的不肖之徒趁機混進謀利;冒著基督徒的名,打著自訂之基督團體的名號,甚至自命是神的僕人,吃乾抹淨地任意勒索教會。同時,也反映出人性裡那種只見到錢而了無人性的敗壞;尤其,那種目無法紀的囂張與貪婪,怎麼還能說他們是信神的,更不要說敬畏神了。

  另,政治風氣的導向,直接影響民風。倘若,是非道德的扭曲與顛倒黑白,會讓人性墮落敗壞,更是雪上加霜,讓蓄意作惡者更是無牴觸法律的後顧之憂;人性的敗壞就像槁木死灰,積重難返;這就是舊約中所記載說,人的敗壞不堪,讓大能的神都曾做出數次全面滅絕人的情事。這中間的根本咎因,就誠如所羅門王所感嘆:世人一直在錯誤中循環,似乎永遠不知醒悟;即便是做了所謂的基督徒,也是擺脫不了這人性裡原始罪性的綑綁。

        如妳來函所說:人类属世的败坏,不会因为做了基督徒就消失贻尽的因此信上帝确实仅仅是开始,绝对不是结束因此,這也就是為何人需要信靠神,藉著神復活的大能與救恩裡的豐盛,來逐步從原就滿了敗壞的人性裡改造我們

  這也就是我一直強調的:教會的屬天職責就是餵養與會的眾聖徒,並要以顧惜生命的成長變化為首要;為使眾聖徒們都能從屬世中,得以聖別出來並人性得到拔高,成為神所悅納的新造(人)。然後,教會因著聖徒們生命榮耀的發光,自然使教會成為神在地上的金燈塔,足以吸引人羨慕而主動渴慕進入教會;而在教會中某些素質佳也有恩賜的聖徒,生命增長成到一定成熟度後,自然會受聖靈差遣而有負擔出去傳福音,呼召神的羊回神的家。這就是在教會生活中神生機拯救的命定模式;可以藉著回顧主耶穌在世時,遂行屬天執事的經過過程,驗證我上述說法的可靠。

 

                                                                                           深愛妳的野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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