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心愛的紫娃:

  貧困者難免竊盜,權貴者不乏貪瀆,都是受到金錢的絆跌;人的做惡或犯罪,固然與本身的素質有一定的關聯,但是不論貧富貴賤,都有人性裡敗壞的基因,在有犯罪誘因的場合或臨時起意、或習以為常、或習慣成性、越陷越深、乃至不能自拔;尤其在大環境都已經蔚成風尚的場合,或許,更成了理所當然。

  當然,人都是滿了原罪裡的罪性,但人性素質裡也不乏有個別差異的落差,世人中仍是有為數極少而素質較高的義人;需要醫治的罪人仍是佔了絕大多數,這也就是為何人需要勘察人性也了解人性的神來救拔

 

  對照著聖經中的教導,我們會發覺教會的傳道常有斷章取義之虞,往往斷章取義地片面解讀也常扭曲了神的旨意,諸如財主不易進神的國,被扭曲成有錢人都進不了神的國,甚至忽略了耶穌後續的說詞: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這個現象意味著,傳道者似乎沒能體會神的救恩,或許也根本輕忽了神的大能,而陷在人自己魂裡的思維了。

  真的,如妳所說:主耶穌基督看見人如此斷章取義的曲解聖經,不免都要鬱悶而無奈了。

 

  曾經在教會中聽到有聖徒說:貧窮就沒有見證了。竟然在場的聖徒們均回應阿門令我懷疑有這樣思維及說這話的基督徒們,是如何面對出生卑微的主耶穌?聖經中又有哪個章節神啟示,貧窮就沒有見證了?還是這些聖徒們進入教會的初始心態,就有了偏差呢?人酖酖是為了能得到神的保佑與賜福才信神的嗎?似乎真正認識神救恩的人不多,看來找不到天國的窄門確實是絕大多數人。

  非常明顯也不可諱言的,今日的普世教會中,口中信神而心裡拜瑪門的人,要占聖徒中的絕大多數,這真是個非常嚴重而可怕的偏差,完全又陷入宗教拜偶像的網羅之中了。

   

  基本上來說,金錢只是一種普遍而常用的工具,金錢的本身是無所謂的罪惡的,它的價值取決於使用者之心態與所處之狀況、被使用之場合與定位。

  所以,我非常贊同妳所說:我们基督徒认为,财富是上帝赐给人的礼物,我们在地上,仅仅是财富的管理者,因为这地上的一切,都是上帝的产业,不是我们自己的。這個心態是非常正面而積極,也非常契合《申命記》中摩西對猶太富裕人所囑咐的誡命:你居住之地总会有贫穷的同胞,所以我(摩西)命令你们,必须慷慨地对待他们,你的贫困悲伤的同胞。 

 

  妳來函中所列舉的基督徒典範------皮爾.蓋茲,用神赐予的财富尊荣神;我個人認為:榮耀神的不是在所擁有的財富,而是捐贈者的人格特質與人性良善的光輝身為基督徒的皮爾.蓋茲具體遵照了神的指示,正是履行了受神恩賜的富有者所當行之義。當然,這類素質的人在舉世中也不乏其人,只在屬世的榮耀上看,是沒有皮爾.蓋茲的名氣大吧!

  雖然,看似皮爾.蓋茲體現了如耶穌在《多馬斯福音》中說:发现了这个世界而变得富有的人,要舍弃这个世界然而,也誠如我們在聖經中曾領略過的:左手行善,不讓右手知道,不為人知的捐贈才是真正義的捐贈;所以,凡人都當追求義,惟基督徒更當持守神所命定的義

  有人會要問:為何世間有些基督徒有錢,有些基督徒卻是貧困如洗?我以為是神依據人的素質所賜下的不同恩典吧!皮爾.蓋茲的實際例子,並不足以闡明是基督徒的身分背景,才會蒙神給予那麼大的恩賜;即便是外邦人有此富裕的恩賜者,亦不在少數。所以,錢財與富裕並非神的最大恩賜能被神拔高而得與祂同在同行才是蒙神所賜的最大恩典

 

  如使徒保羅所嘆:立志行善由不得我。是的,人不但是在人性裡滿了罪性,在許多生活的點線面上也都是極為軟弱,非常輕易而脆弱地就受到誘惑,常有陷入墮落敗壞之虞;然而,如妳前面所引述:在人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也就是說,凡人都必須靠著神復活大能的引領與管教,從屬世的捆綁中聖別出來,以不斷地得到拔高,逐漸地脫離罪性而成為祂悅納的新造。

 

                          深愛妳的野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2 olive tree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